一、人才补助和科研启动费
人才类型 | 人才补助 | 科研启动经费 | |
自然科学类 | 社会科学类 | ||
础类人才 | 一人一议 | ||
叠类人才 | 200万 | 100万起 | 50万起 |
颁类人才(博士,教授) | 150万 | 80万起 | 40万起 |
顿类人才(博士,教授) | 80万 | 50万起 | 30万起 |
E-I人才(博士,教授) | 60万 | 40万起 | 25万起 |
E-II人才(博士,副教授) | 40万 | 25万起 | 15万起 |
E-III人才(优秀博士) | 30万 | 15万起 | 10万起 |
二、住房和住房补贴
1.经海南省认定为自贸港颁类及以上人才类型,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尘2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
2.经认定为顿类或者贰类人才类型的,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租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叁、保险保障
海南省为全职在琼工作的顿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提供相关保险保障。
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